笔译业务-法律文书类

金雨一直是法律文书翻译项目里的佼佼者。我们长期为各级公检法机关提供起诉书、判决书、权利义务告知书、处罚决定书、裁定书等各语种翻译服务。对于律师会见,金雨也有比较丰富的口译经验。

法律条文因为其独到的严谨性,金雨在翻译时,积累了如下几个方面的处理方式:

1. 灵活使用直译与意译。所谓直译,顾名思义,指翻译时,按照原文的顺序,几乎从头到尾地逐字逐句翻译。直译的优点是译文较为准确,在原句结构不是很复杂的情况下,平铺直述式的翻译往往能保留住原文的最真实内容。如下面这句:

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、近亲属有权申请取保候审。

A criminal suspect or defendant in custody and his legal representatives or near relatives shall have the right to apply for obtaining a guarantor pending trial.

以上这一句的翻译中,译句就采用了直译的方式。因为原句比较简单,英语译文也就直接使用主谓宾结构翻译出来。如果译者在此追求华丽的词藻或者丰富的语言体现,结果往往适得其反。

在法律文书中,有不少此类关于权力义务、事实证据、援引条文的直接陈述,也便会出现较多的平铺直述,其中有些看似比较长的句子,也有固定的机构规律可循。此时,采用直译,既能最大限度地保留原文的事实风格,也能让目标读者体会到原汁原味的语言逻辑。

但是,有些情况下,直接翻译,甚至调整了语序的直译也不能很好地表现原文意思,此时就应该考虑意译。为了弥补源语言与目标语言之间的文化差异,通过原文大意进行翻译,是对直译手段的补充,也是民族语言特征与特定文体风格的客观体现。

金雨在进行法律翻译时,采取以直译为主、意译为辅的大致策略,忠实于法律原作内容,以保持其正式严肃性的同时,对于理解表达对应关系出现偏差时,在不改变原文的语言风格与句法结构的情况下适当变通,力争让读者完全理解真实含义。

2. 博览群书、勤修不缀。从事法律英语翻译的人员,必须熟练掌握至少两门技能。既要熟悉源自西方的那一套套专业法律知识,也要花大量的时间去磨练自己的英语能力。翻译实践中,当遇到了当地国家文化中没有对应的专业词汇时,不惜大量查阅相关典籍,展开长时间同事讨论,才能初下结论。

法律典籍摘选 - 来自金雨书库
法律典籍摘选 - 来自金雨书库

与此同时,经常与律师接洽合作的翻译人员,也在不断地苦练语言组织表达能力。因为一来由于法律本身的特性,导致有些内容晦涩难懂,无论是在自己理解还是在口头对当事人表述时,都需要快速思考反应。二来,处于某些案情的需要,翻译者需要配合相关公诉人员、审判人员、律师进行有针对性的深度对话,这就需要对法律法规精通的同时,也了解办案流程、表达思路,通过自己合理的口头引导,达到辅助办案、高效翻译的目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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